按照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有关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要求,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学院财经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财经民主监督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文件精神,并组织实施我院的财经工作的民主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宏伟
组员:倪迪安 苟爱萍
学院财经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各学院财经民主监督小组要对本学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末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对学院财务审批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超过院长审批权限需经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对学院(包括下属系或教研室)执行财经规定、纪律的情况加强监督;
4.每年年底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并向校纪委(监察处)和工会作出书面备案。
5.财经民主监督小组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党政班子,提请班子进行分析研究;由学院党政班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批评和纠正的处理,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采取健全完善制度的措施;
6.在对本学院经济责任审计中,向审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
7.对本学院经济活动中有可能触犯法纪的问题及时上报校纪委监察处。
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