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各学院招生复试方案细则,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并提交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复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坚持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查,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办法
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于3月25日左右开始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复试工作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s://yz.chsi.com.cn/),“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各批次复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分组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试要求将在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按时上传相关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或网络复试平台)。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代身份证件等(专业具体时间详见学院相关通知),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研招网调剂系统打开后由研招网招生系统发送调剂考生复试通知(系统同时短信通知,请及时登录确认复试)。
四、复试条件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调剂复试复录比原则上不超过2: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批次复试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招生的学科专业特色及报名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英语、政治、业务课分数等因素划定复试分数线,并相应提出单科最低分数要求;调剂复试名单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以英语、政治、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具体规定,详见《调剂工作办法》。
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特别提醒: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顺序提前抽签随机确定。各场次复试小组成员由校研究生院随机确定。
复试主要通过英语口语、专业基础水平、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科研实践等情况综合评价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专业认知与未来发展等。每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8分钟以内的PPT,进行自我介绍和综合展示,其中包括不少于1分钟的英语陈述。
英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1分钟英语陈述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工作/科研经历,已取得的成果、对相关领域学术和技术前沿的认识和见解、未来发展等。
综合展示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未来发展为汇报重点。
复试小组在考生汇报结束后进行提问,包括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老师当场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六、拟录取条件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为笔试(30分)和综合面试(70分)两部分。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所有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2、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院负责管理,报学校备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复试工作。
4、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考场巡视。
3、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九、其他
1、本工作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上级文件为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3、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体检不合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5、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