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对外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20-06-23 浏览次数: 67

随着我院科研工作、研究生数量、学生创新课题的不断扩大推广,教师、学生在实验室和研究室进行学习和课题研究的时间在不断增加,因此对实验者的安全管理非常迫切。为了加强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和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上级部门对实验安全教育和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机制,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卫生兼顾”的原则,在实验室开放期间特制定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与卫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原则:生态学院所有实验室、研究室均对外开放。开放期间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指导老师就本次实验所用仪器的操作指导。开放期间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实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 由指导老师办理使用实验室的相关手续。

2、 对自己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和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 认真执行有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并做好相关     记录。做好实验有害废弃物的回收和安全处置工作。严禁将废液倒入下水道。空试剂瓶洗干净再废弃。实验室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规范使用。

4、 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悉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需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如果无法施救,正确撤离、及时报警。第一时间向实验室负责人、学院安全负责人(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汇报,不得隐瞒,并保护现场。

5、 在实验期间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果不能排除,及时向本实验室责任人汇报。

6、 按正确操作步骤使用仪器设备。若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仪器设备损坏,需按有关规定赔偿。

7、 服从实验室责任人管理,做好相应登记工作。不使用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转让、出借实验室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或挪到其他位置。

8、 实验结束清理实验室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可以关闭的水电、门窗,妥善放置自己实验物品。

9、 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经签约后生效,期限         日。如遇责任人变动,则由继任部门负责人自然接替。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安全、治安防范、卫生责任区域

 

指导老师姓名:                           实验室责任人: